青岛市
[切换城市]
当前位置:首页 > 热点关注 > 南京规定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移居国外须5天内报告
南京规定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移居国外须5天内报告
2015年02月04日 热点关注
分享到:
  南京市委昨日公布《关于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“重能轻德”的若干规定》,要求领导干部如果婚变或子女配偶移居国外,必须在5天内向组织书面报告。

  据悉,领导干部本人持有的因私出国(境)证件未交由组织集中保管或因私出国(境)情况未报告的,未报告子女已移居国(境)外情况的,少报未报家庭持有有价证券、注册或投资企业10万元以上或房产面积30平米以上问题的,暂缓提拔任用、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。发现有明显违规的,责令限期纠正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。

  为了监管干部的“八小时外”表现,南京市还提出要建立“特别监督档案”——包括“八小时外”表现及其生活圈、朋友圈、交往圈的表现。

(免责声明:此域名下的内容以及本文内容均为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本网无关。仅供读者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邮箱:27652307#qq.com (把#改成@)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)
关键字:领导干部子女配偶
分享到:
分享让我们共成长,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APP或微信公众平台!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游金地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网友评论 0条评论 | 4164人参与
最热评论
最新评论
  • 新闻故事
  • 人生五味
推荐新闻
便民服务
  • 曝光台 /
  • 最新资讯 /
  • 精彩推荐
  • 游在青岛 /
  • 吃在青岛 /
  • 玩在青岛
猜你喜欢
  • 热门排行 /
  • 点击排行